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,原合同是否有效? |
分类:案例集锦 时间:(2023-06-27 15:43) 点击:2507 |
今天收到了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的关于(2022)津0105民初13846号民事判决书,这就标志着一个历经一年之久的劳动争议案件暂时告一段落。看到判决书后面的判项,当事人露出了满意的微笑。 该案主要争议点为被告单位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,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,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,在案外人公司注销后,被告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由,为原告办理退工备案登记,并无不当,但以办理了退工备案手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不符合法律规定,因此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